social justice的意思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公平待遇,人皆生而平等。但,值得反思的是,在學校裡,老師提供學生均等的機會是否意味真正的平等?對學生是否就真的公平?舉學校的比賽為例,當老師要學生志願代表班上參加比賽時,經濟能力弱的學生或自覺長相不如人的學生會覺得自己沒有別人好,而喪失機會。有些刻板印象,在學生腦中已形成,當老師認為要將每位學生放在平等的位置而不考慮學生的差異性時,實際上並非平等。學生天生的聰明才智,和後天環境的影響,學生的能力不一,因此在教學上,老師需要知道學生的長短處,因材施教,而不是一味的講求齊頭式的平等,忽略差異性。Gardner提出多元智能論,每個人都有較擅長之處,在教學設計上老師應注重多元智能的整合,如語言課堂融如音樂,邏輯,自然,社會人際關係等智能。在教學上,沒有某一種教學法優於哪一種,重要的是視學生需求適當的運用。